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首次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此举让掌握农业专业技术的职业农民正式纳入人才评价范围,旨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一线干事创业。
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首次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此举让掌握农业专业技术的职业农民正式纳入人才评价范围,旨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一线干事创业。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范围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农技推广、农村电商、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等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两个层级。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1-60周岁。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初级技术职称的,须连续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且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技术职称的,须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满3年,且积极参加农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同时,对4类人员直接破格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开辟“绿色通道”:具备大专学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工作满4年,以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工作满3年的;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取得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的;取得农业生产经营方面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
《方案》明确,对取得中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补;对取得初级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个人,鼓励县(市、区)给予一定的一次性补助。在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等政策的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成员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并长期发挥作用的,将作为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依据,各类农业项目将向取得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民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强农惠农奖补政策也适当向取得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民领办的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通知》要求,今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于12月底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完成。全市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推荐名额共计115个,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于11月4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评审取得中级农业职称的人员,由市人社局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证书。
“在全市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是对人才评价工作的新探索、新尝试。此次设置了农艺(农经)、畜牧(兽医)、工程三个专业,按照作物蔬菜类、畜禽养殖类、水产养殖类、农产品加工类、农业机械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等6大类分别设置评价标准。同时,对参评人员的专业、论文、科研等不作要求,而把种植多少亩粮食、养殖多少头奶牛、水产养殖多少亩等列为评审的依据。此举将让更多掌握专业技术的‘土专家’‘田秀才’获评职称,提升职业农民的社会认可度,为建设新农村、实施乡村振兴壮大人才队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石家庄市新型职业农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