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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 提升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新闻小能手101 | 发布时间: 2021-04-19 | 7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0年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

提升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0﹞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0年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7日







2020年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人社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两会”工作安排,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总要求,按照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坚持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取证持证为标准,将培训的重点放在提高培训的质量效益、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大力实施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培训,实施滚动培训、等级提升,开展初级-中级-高级梯次培训,提升工资水平和劳动者的就业率、取证率、增收率,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和更加充分就业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0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劳动者50万人,高技能人才15万人。

(一)组织各类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55万人次以上。

驻晋央企、省属大型企业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3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劳动者21万人,高技能人才10万人。

各市县属企业(含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2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劳动者6万人,高技能人才1万人。

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和创业培训45万人次以上。

原则上每人本年度可参加财政补贴性培训不超过3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参加。新增技能劳动者12万人,高技能人才2万人。

(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新增技能劳动者11万人,高技能人才2万人。

三、培训进度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进度计划、完成时限,作为数据调度检查、指导督促、总结等工作的依据。全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总体进度要求:

3月底,完成培训任务10%(10万人次),各市县、企业不得出现零报告;

6月底,完成培训任务50%(50万人次);

9月底,完成培训任务80%(80万人次);

11月底,完成培训任务100%(100万人次)。

四、组织实施

(一)持续开展普惠性培训。企业要组织职工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提升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范围,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

(二)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原则。进一步加强以就业为主要目的的重点群体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和项目制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培训,提高就业率和增收率。各部门及行业协会、单位对应重点群体,按照部门(行业)牵头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开展以就业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率不低于80%,任务数占市县的任务指标。具体方案由牵头部门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推行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积极开发数字培训资源,组织各类劳动者通过网络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各级人社部门要指导培训机构根据职业(工种)的培训标准和学时要求,制定线上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教师有针对性撰写教案,开发网络课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技能提升培训可将全部理论课(不超过总课时的30%)纳入线上培训,创业培训可采取直播授课、线上互动等方式开展培训,实训部分通过线下培训完成,相关培训补贴按现有政策执行。

(四)狠抓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精准实施对农民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根据个人意愿和用工需求,积极组织社会需求量大、急需紧缺的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医院看护、餐饮烹饪、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提高就业化程度。对于劳务输出化程度高的品牌培训和职业(工种)培训,结合实际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

(五)加强职业技能初中高等级培训,造就大批熟练的劳务人才和中高端技能人才。加大持证取证,企业或培训机构免费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学员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相应补助。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取得相应证书,按上述规定执行。

(六)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培训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各市、部门及行业协会、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通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比赛,强化培训效果、提升培训质量。各单位要组织参赛选手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认真组织参加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全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协办全国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大赛,举办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七)促进劳务输出和知识技能输出。各市县部门、各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以劳务输出为目的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广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培训。最大限度的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技能,促进劳务输出和知识技能输出。今年不仅要实现劳务输出还要实现知识技能输出,不仅满足省内需求,还要向省外、海外输送。2020年首先打开日本劳务市场。

五、继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建设

(一)成立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要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要求,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谋划、组织、指导、督促、监督本地区的培训,协调汇总统计相关部门(行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根据人社部推进实名制信息系统的要求,依托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实名制平台,继续完善培训信息实名制系统,实现个人培训、就业、取证、增收信息,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监管全覆盖。根据国家要求,今年要把各部门利用各级财政资金组织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基本实现不进不补。

(三)完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3月底前,省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山西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各市县要按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管理办法。

(四)推进培训规范。要按照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8个省级地方标准规定的培训规范,认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要严格落实日调度、周汇总、月报告工作制度,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五)实行两目录公布制度。省厅每半年或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次承担财政性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机构和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机构目录;公布指导性的培训项目目录(含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各市县要做好企业、职业院校以及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核备案,做好其他培训机构的确定工作;各市县可对两年来完成培训任务较好的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直接纳入为本年度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各培训机构不得超范围开展培训。

五、其它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思想建设,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培训工作制度。按照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总体要求,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要明确任务分解,建立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高标准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指示及省厅任务整体分工,各市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分解时间表、路线图。要以培训结果为导向,分时段、分目标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xlsx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